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的通知》,对2021年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对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根据《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计划(2020-2022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政策,鼓励吸引外地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我市,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入驻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另外,高新技术企业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依法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