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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高企项目申报奖励政策

文章来源:
2022-10-13 13:53:15

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布:

其中规定:

7.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入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45 万元、20 万元和 10 万元、5 万元奖励。

8.加快科创企业培育。对经认定的新招引科技创新型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根据对地方经济贡献情况,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分别按 60 万元、240 万元、600 万元分 3 年给予补助。

9.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对建有研发准备金制度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增长 20 万元(含)以上且增幅不低于 10%的,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的 10%、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

10.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企业荣获国家、省科技奖项,分别按奖励金额的 1︰1 和 1︰0.5 给予配套补助。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创新券(使用大型仪器补助)、通创币和创新创业补助。

11.扶持科创企业上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取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成功上市发行后,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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