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是指在山东省境内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
申报山东省瞪羚企业有什么条件?
申报省级瞪羚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3、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4、成长性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上年度营收在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上年度营收在4亿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5、创新能力指标: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收入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5%。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6、企业信用指标:由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75分。
申报济南市级瞪羚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生产经营、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3、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行业或领域。支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4、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各类非主板股权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5、企业成长性指标: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须达到20%;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10%。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500万元。
6、企业创新能力指标:申报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较强,近两年年度研发投入强度(R&D)应达到3.5%以上;申报企业至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软件著作权4件或参与制(修)订
国家、行业标准1项。
7、企业信用指标:申报企业应提供由人民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
申报瞪羚企业有什么好处?
1、政府资金奖补;
2、企业实力象征;
3、对瞪羚企业在技术研发、融资服务、社保缴纳、人才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