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精特新企业条件是什么?
每个级别的专精特新企业要求不尽相同,但是基本包括两方面:
1、基本指标,一般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以及其他守法合规的一些要求。
2、专项指标,要求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至少具备一条)。
具体要求可以登录当地工信部门网站查询或者询问当地工信部门管理人员。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是什么?
1、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4)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专业化: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专注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以上。
3、优先指标(符合基础和专项指标,并符合本条所列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属于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有关产品;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的。
济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是什么?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指标要求:
1、基本条件指标要求(同时具备)
(1)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800万元以上。
(2)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3)近两年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
(4)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专项条件指标要求(申报企业应当至少达到以下4项指标中的任意1项)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注重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配套服务或者能够专业生产成套产品、系列产品、系列零部件。企业从事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主导产品、服务通过相关产品认证,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标准化体系认证。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特色的产品。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企业具有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近两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
近五年内企业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标准已颁布实施的,不受专项条件所列指标条件限制。
符合专项条件所列指标要求并符合本条所列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者属于量子科技、超级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装备、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半导体材料、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十大高端产业;或者属于区块链、先进电磁驱动、空天装备、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高性能集成电路、先进低温制冷、基因检测及治疗、脑科学与类脑科学、氢能源及燃料电池十大前沿产业的;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的。
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是什么?
1、基础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1)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3)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企业申报年度上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5)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省、市里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专项指标(至少具备一条)
(1)专业化: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1年以上,专注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65%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如5S管理、KPI考核、卓.越绩效管理、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客户管理系统CRM等,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项以上(含)。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消费新需求,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拥有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技术。近2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以上。
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是什么?
1、“专精特新”是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
专业化,是指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注重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
精细化,是指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特色化,是指企业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特色的产品。
新颖化,是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参加“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1)基本指标
在本市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符合本办法“专精特新”定义的相应内容。
(2)加分指标
企业在盈利能力,发展能力,投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成长能力和社会责任能力等方面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企业发展能力: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实交税金年均增长20%以上。
企业盈利能力:企业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企业投资能力: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长率应超过营业收入增长率,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企业持续成长能力: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和水平、企业的产出规模和产品质量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企业社会责任能力: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较高,重合同守信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